(小說)九尾狐餐廳

NT$350

NT$277

包括 5% 稅
總價格可能會根據您的位置而有所變化

作者:朴賢淑

頁數:264

尺寸:14.8x 21cm

包裝:平裝


──比死亡更令人害怕的,是留下遺憾──

九尾狐餐廳即將營業,你能在這裡完成生前的遺願嗎?

★榮獲韓國各中小學校、圖書館、網路社群推薦書單

★韓國最大KYOBO教保書店網站精選青少年推薦書!

★蟬聯Yes24網路書店【青年排行榜前20名】連續31週以上

★interpark網路書店超過百位讀者評價高達9.9分

★Welaaa有聲書銷售榜冠軍

◎《大田日報》新春文藝大賽獲獎

◎第1屆Salrim兒童文學獎大賞

韓國獲獎無數的小說作者──朴賢淑

以天真感性和出眾的想像力,展現說書人的魔力!

從故事一開始,便讓讀者沉浸其中!

突然死去的男孩道英和主廚大叔,在前往忘川投胎的路上,遇到了九尾狐敘皓。兩

人決定用自己尚未冷卻的血和渺小的復活機會跟敘皓交易。

換取重返陽間49天的機會,回到自己生活的世界。


──但條件是不能用原本自己的臉,甚至不能離開餐廳?!

他們該如何把握這僅有的49天,完成生前的遺願?


兩人以假父子身分,開始經營九尾狐餐廳。

在無法出門的限制下,大叔決定用世上只有兩人知道的獨門料理配方,

發起懸賞活動,吸引想見之人主動上門!

這時,總是欺負道英、最討厭的哥哥卻突然出現,還說要應徵當工讀生?


大叔費盡千辛萬苦也想見到的人究竟是誰?

生前被家人嫌棄的道英,被迫換上不同外貌後,將會如何面對家人?


兩人生前無法正視的愛情與執念、從未體會過的友情與親情,

會在這49天中發生什麼變化?


──直到最後一刻,都讓讀者無法放下書,激動人心的故事。


【源自於真實故事的創作靈感】

《九尾狐餐廳》的創作靈感,來自於作者學生時代真實發生的遺憾回憶。當時作者一直很在意,但卻從未交談過的鄰居孩子,在大韓航空858號班機空難喪生後,作者一直沉浸在痛苦之中,後悔錯過了那麼多與對方成為朋友的機會。直到成為作家後,才將內心這段封塵已久的故事化為小說搬上檯面。

「我想要時光倒流,但是我在這本小說裡也坦白了,我既不能回到過去,也不能讓時光倒流。」


 【九尾狐餐廳的美味人生金句】

★那時不知道為什麼,總覺得說這種話很難為情,所以總想著明天再說,明天再說,結果一直拖著沒說。現在也沒辦法挽回那段時間啊。比起死掉這件事,那些無法挽回的時間更可惜。


★比起緊抓不放,把對方束縛在身邊的愛,給予我所愛的人自由時,才能一起變得幸福。


★所有的生命在出生的那一瞬間,就會伴隨著死亡,並且同時獲得幸福與不幸。活在世上,是幸福還是不幸,選擇完全取決於自己。


★敞開心扉,把每天都當成最後一天,就可以過上沒有遺憾的人生。


★反正人通常都來不及花完所有錢就走了。大多數人明明都懂這個道理,卻還是掙扎著要賺更多的錢。


【讀者感動好評!!】

◎我向任何人,無論老幼,推薦閱讀這本書。這將是一個很好的機會,來思考如何過自己現在的生活。


◎一本以「死亡」為主題的嚴肅題材的書,但又像是青春小說,整體氛圍明朗、溫暖、易讀,以輕鬆的方式提醒生活的意義。


◎真的很像九尾狐,這是一本偷走我靈魂的小說。


◎孩子選的書。孩子看到書名時,覺得是奇幻小說,但我看的時候,卻是一本讓我重新審視自己人生態度的書。


◎一本能讓你和孩子聊死亡、遺憾、誤會、迷戀的書。


◎這是我的孩子們非常喜歡的系列。

「信不信也是由你判斷。」

敘皓準確讀懂我心裡在想什麼。

「那就這麼決定了吧。」

其實是因為一方面剛剛懷疑他覺得有點抱歉,還有大叔一直在旁邊示意要我答應,所以我就答應了。說實話,多活四十九天也不會有什麼損失。雖然代價是要給熱血,但是對於死人來說,血也是無用之物。那一點小東西,要就拿去吧。


聽到我的決定,大叔比敘皓還要開心,我不懂這位大叔為什麼要這樣裝熟。

「話說我們能這樣遇到也是緣分,你應該要告訴我們你的真面目吧?除了你的名字叫敘皓之外,說說你是做什麼的。」

大叔在所有事情都成定局之後才開口問。敘皓咬了咬紅色的嘴唇,用平靜的聲音說。

「狐狸。」

「什麼?」

大叔一副我聽錯了吧的臉,他皺著眉頭抬起眉毛問。我也不敢相信我的耳朵。敘皓又明確地說了一次狐狸。


敘皓說,他要在一千年之內喝一千個人的熱血,才能成為永生不死的不死鳳凰。

當他說到「千年已經快到了」的時候,他那又細又長的眼尾開始顫抖了起來。

「活了一千年的狐狸不就是九尾狐嗎?我居然可以親眼見到傳聞中的九尾狐,真是難以置信。等一下,據我所知,九尾狐應該要吃生肝,而不是喝人的血吧?」

大叔面露驚訝。

「吃生肝的狐狸只是區區在黑暗中徘徊的九尾狐。我跟那些東西的等級完全不一樣。因為我會重生為征服黑暗、在豔陽中振翅的不死鳳凰。」

敘皓說這句話時,看起來非常地神氣。

「也是啦,不管你是九尾狐還是什麼都沒關係。你能不能成為不死鳳凰也與我無關。只要你遵守約定確實給我四十九天的時間就好。好,現在快點把我跟這孩子帶回堂萬洞吧。我要回家換套衣服,還趕著去見人呢。」

大叔催促著。

「但是……」


敘皓蠕動著嘴巴,好像有話沒說完一樣。

「沒辦法回家,因為那是復活。我只能多給你們一點時間,但沒辦法讓人復活。我的能力做不到。你們要用其他人的臉,去別的地方。」

敘皓話音才剛落下,大叔就用雙手揪住他的領口。


「什麼?你的意思是我不能回到生前住過的地方,要去不知道的地方跟不認識的人一起生活?甚至還不能用自己的臉,而是用別人的臉?你根本就是詐欺啊?那我幹嘛還回去人間多待四十九天,就爽快地離開人世就好啦。你剛剛明明就是要我們賣復活的機率給你,不是嗎?你既然買了別人的東西,就應該付出合理的代價。」


大叔看起來就像要馬上把敘皓抬起來扔掉一樣。

「人類的生命無法任意擺布。你們的年齡、性別與個性會保持原樣,但是臉會變成其他樣子。拜託不要耍賴要求我讓你們保持原本的樣子。再說一次,我做不到。這不是吵就能成的事情。只是白白浪費力氣而已。除了家裡之外,你們還想待在哪裡呢?這我可以幫忙。即使不是用自己的臉回到家裡,也夠你們和想要道別的人說再見。」


敘皓的話讓大叔暴跳如雷。大叔抗議,他一定要用自己的臉回去。等到筋疲力盡的敘皓說,那就當作這件事沒發生,叫他快點渡忘川,大叔這才放棄。

「幫我在看得到公車站還有地鐵站的地方,開一間餐廳。因為我生前是廚師,如果沒辦法回家,餐廳是我待得最習慣的地方。這你應該做得到吧?」

聽完大叔的話,敘皓點了點頭。


「你呢?」

敘皓看向我。

「這個嘛。」

我沒有特別想去的地方。

「沒地方可去的話,就跟我待在一起吧。兩個人互相作伴比較好。即使這個選擇是錯的,兩個人比起一個人,心裡更能得到安慰。」

這段話簡單來說就是,比起只有自己被騙,有另一個人也一起被騙,這件事情更能安慰到他。也就是因為這樣,大叔才硬是抓著我。


「紙條上有寫這四十九天要遵守的注意事項。如果不遵守的話,會引發強烈的痛苦。那可是削肉噬骨的疼痛,不要讓這種情況發生。四十九天後見,我第四十九天的凌晨再來。」

敘皓把紙條放到我手中,便隨著月光捲起旋風後消失了。就這樣,我就要跟在生前從未見過的大叔,在死後四十九天內一起生活。

「你跟我的臉色,為什麼都是這副模樣?看起來就像死人一樣蒼白。」

大叔看著映在窗戶上的臉嘟囔著。


「我們不就是死掉的人嘛。」

「唉呦,我們又還沒越過那條分開陰陽兩界的川,所以還不算真的死透透了。就像敘皓說的,我們的血還是熱的。血還是熱的,就表示我們還活著。但是臉部的血液循環好像不太好,這已經白到要發青了吧。牠摘給我們的臉,該不會是死去人的臉吧?

敘皓那隻狐狸,從一開始就不老實,等到我們都下決定之後才告訴我們這個那個。看來非常有可能是詐欺,那隻狐狸,即使是摘別人的臉來給我們,我也不意外。」

摘別人的臉!這個想法實在是太可怕了。

「你不要說這種話,讓人起雞皮疙瘩。」


「是嗎?我說完之後也覺得背後陰森森的。話說回來,既然要給新臉,為什麼不給一張帥一點的。這是什麼啊?跟我原來的臉比起來,也差太多了吧。這怎麼能算是臉。」

大叔更靠近玻璃,邊看邊抱怨。老實說,現在這張臉看起來比原本的還要善良呢。我第一眼看到大叔,還以為他是混某個地盤的流氓。我也將臉湊近玻璃。玻璃的另一邊出現一個下巴修長,眼睛圓滾滾的孩子。

大叔瞄了我一眼說:「你現在比原本的還要好。」


九尾狐餐廳

「我們真的徹底被騙了。」

大叔讀完敘皓塞給我們的注意事項紙條後,就忍不住憤怒地拿起餐廳內的椅子扔了出去。飛在空中的椅子撞到牆壁後,彈向桌子接著又彈了一下,最後掉到地板上。

「不能到餐廳外面,這像話嗎,蛤?這像話嗎?」

這四十九天只能待在餐廳裡是有點過分。但是其實我不出去也不會覺得煩,因為我沒有想見的人,也沒有想做的事。眼看著大叔變成憤怒大猩猩,我實在說不出口「像話」兩個字。

「當然不像話。」


我毫不猶豫地附和他。

「如果當初知道只能悶在這間餐廳裡,我也不想要回來。哼,以為我會乖乖聽話嗎?話說當初我們又不認識,牠居然從一開始就不講敬語。從那時候我就知道牠是個騙子。」

大叔把敘皓給的紙條撕得粉碎。

「你要出去嗎?」

「當然要出去。我一定要去見一個人,我就是為了見他才回來的,如果只能關在這餐廳裡還有什麼意義。」


大叔憤怒地緊握雙拳,大聲說道。

「但是牠說,出去的話會引起強烈的疼痛……」

「痛難道還能痛死人嗎?不對,我反正都已經死了,再死一次又如何?小小疼痛,我有辦法忍。」

大叔咬牙切齒地說。


夜幕降臨,滿照玻璃窗的月光,隨著時間流逝一點一點地消失。當月光與星光褪去,黑夜變得更加深沉。這就表示不久後凌晨即將降臨。我全身累到就像快沉到地底下去。

大叔好像打算熬通宵。他一下生氣,一下碎碎唸,然後又生氣,不停反覆。看來我是沒辦法睡覺了,於是我邊應和著大叔的每一句話,邊環看了餐廳一圈。


要過四十九天,這裡的環境還算不錯。說實話,不只不錯而是非常優秀。比我家好太多了。

兩台新型冰箱裡裝滿了做料理用的食材,倉庫裡的食物更是滿到要溢出來了。不用說住四十九天,要在這邊一百天都不出去也是綽綽有餘。而且這裡還有乾淨的浴室、足夠的熱水。唯一的缺點就是只有一間房間,要跟大叔睡同一間房間是有點彆扭,但是如果真的覺得尷尬也可以出來睡在餐廳裡,所以不會有什麼太大的問題。我是誰?我可是王道英。在爸爸喝酒喝到過世之前,我可是當他的兒子當了十一年。只要爸爸喝醉回來,就會把我從家裡趕出去。我就必須忍受夜晚露水的寒冷,在外面的小巷熬一整夜。然而爸爸幾乎每天都喝醉,所以對我來說,我對巷子還比房間更熟悉。在外面過夜這件事,我可以說是專家。


「你是怎麼死的?」

不知道是不是連生氣都嫌累,大叔喝下一大杯水後問我。

「什麼?」